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 “我要上全运”浙江省围棋选拔赛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2021-06-02 14:59
现将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我要上全运”浙江省围棋选拔赛的比赛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酒店联系人:余芳,联系电话:13064704210
请各市围棋(棋类)协会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 “我要上全运”浙江省围棋选拔赛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浙江省围棋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77007
(二)、本次选拔赛参赛费及食宿费全免(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选拔赛的目的是为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围棋)集训队选拔后备力量;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项目备战领导小组
1、参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通知》(以下简称“《规程总则》”)执行;
2、参赛运动员须年满25周岁至60周岁,即1996年4月30日(含)前出生,1961年5月1日(含)后出生;
3、按《规程总则》规定,围棋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运动员)不得参加业余项目比赛。专业运动员指办理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的运动员;
4、按《规程总则》规定,参赛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参赛。落户、长期居住地、就职单位等相关材料的办理时间应满一年以上,即为2020年4月30日(含)前;
5、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且办理了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1.围棋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一)各设区市围棋协会有资格组队参赛,业余个人每个组报3-5人;
(三)仅限业余运动员参赛,获得过职业段位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各组优胜者进入浙江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围棋项目总决赛集训名单。
报名与报到的时间、地点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通知。
选拔决赛裁判员、技术代表和工作人员等技术官员由省级围棋协会选派。
仲裁委员会执行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一)各地市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及保险由组委会承担。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承办地实际情况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所有参赛人员需经核酸检测合格后参赛,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能参赛,具体要求以补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