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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浙江省少儿围棋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2020-07-23 09:14
浙江省围棋协会文件
浙围协〔2020〕21号
关于2020年浙江省少儿围棋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各地市协会:
 2020年浙江省少儿围棋锦标赛将于7月30日至8月2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大酒店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主办单位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登录浙江省智慧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体育业务综管平台)网址:http://gl.tyj.zj.gov.cn:10091/,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20年7月12日—7月27日。报名信息须同时发送邮件至940224245@qq.com,逾期不受理报名。 
  (二)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打印并盖公章,报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竞赛中心联系人:万芳芳,电话:0571-85062589,传真: 0571-85061937;报名系统技术联系人:楼林正,电话:0571-85062134;吴全波,电话:18667111970。本次比赛允许线下报名,联系人:陶婕,邮箱:zjzltych@163.com,电话:15868119288,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108号临平新天地3号楼202-204室
  二、报到时间、地点
  (一)裁判员于2020年7月29日中午12:00前到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大酒店(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西大街81号)报到,联系人:陆诚,电话:13906525299。 
  (二)各代表队于2020年7月30日中午14:00前到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大酒店(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西大街81号)报到。联系人:郎虹,电话:13588307168。
  (三)本次比赛裁判员、各代表队用餐统一安排在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大酒店。
三、报到要求
  (一)报到时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30天以内,一人一份)。上述证件、证明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交纳赛风赛纪反兴奋剂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三)7月30日16:00在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和裁判长、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
四、经费
  各代表队报到时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50元,超编人员交食宿费600元。
  赛区联系人:郎虹 电话:13588307168         
  省竞赛中心联系人:万芳芳 电话:13858031155
五、赛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7月29号 12:00前 裁判员报到
7月30日 14:00前 各领队报到
16:00 技术会议
 
 
 
7月31日
8:00-10:00 第一轮
10:15-12:15 第二轮
12:30 午餐
13:30-15:30 第三轮
15:45-17:45 第四轮
18:30 晚餐
 
8月1日
8:00-10:00 第五轮
10:15-12:15 第六轮
12:30 午餐
13:30-15:30 第七轮
15:45-16:00 颁奖
16:00 离会
 


地理位置:
 
 
附件1:省青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竞赛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2:浙江省青少年比赛运动队参赛健康安全承诺书
附件3: 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浙江省围棋协会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
 
省青少年(儿童)竞技体育竞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有序推进体育赛事开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有序推进赛事开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赛事承办单位及运动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赛事承办单位
浙江省围棋协会全面负责赛事的管控工作。
(一)后勤保障
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请工作方案预案,服从交通、住宿、就餐等疫情防控特殊管理要求,并对交通、生活场所和餐厅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赛事的组织管理、服务保障人员必须为同意复工人员,赛事承办单位对上述人员的安全负责。
(二)赛场管理
比赛开始前,应根据各级防控办相关的防控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要求,对比赛场地、休息区等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赛中要全面实施赛事场地“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加强进出流程管理,实行测体温和凭健康码方式进入场馆。
(三)防控物资
要高度重视赛事期间的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必要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二、运动队
参赛单位负责参赛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领队、教练员全权负责制(包括运动员来回途中和比赛期间的安全)。
(一)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健康、14天内无感冒症状,生活在外省人员不能参赛。
(二)参赛代表队必须在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大酒店食宿。家长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酒店和餐厅。比赛将全部采取空场模式,不开放看台,运动队出入酒店、餐厅、比赛场馆需出示健康码。
(三)运动队报到前请扫描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码,绿色才可参加比赛。建议运动队出行尽量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2:
浙江省青少年比赛运动队参赛健康安全承诺书
 
代表队   人数  
负责人   手机号码  
各代表队承诺:
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及同住家庭成员
1. 没有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 没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 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
4. 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
5. 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 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代表队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0 年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执行承办单位
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浙江省围棋协会
杭州市余杭区围棋协会
四、执行单位
浙江智力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市代表队、各市自费队一支
六、时间和地点
7 月30 日-8 月2 日,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大酒店。


七、竞赛项目
(一) 甲组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二) 乙组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三) 丙组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八、参加办法
(一) 报名人数
每单位可报运动员15 人(甲组男子3 人、女子2 人;乙组男子3 人、女子2 人,丙组男子3 人、女子2 人),领队2 人,教练员1 人;参赛运动员10 名(含10 名) 至15 名,可报领队2 名,教练员1 名;参赛运动员10 名以下,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 名。
(二) 运动员条件
1.参赛年龄:
甲组:2004 年1 月1 日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期间出生者;乙组:2007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期间出生者;丙组:2010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者。
2. 省优秀运动队适龄集训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占名额,职业棋手不得参赛。
3. 3.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浙江省体育局有效注册运动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凭证件检录。
(四)运动员报项
1.男子个人
2.女子个人
3.甲组团体、乙组团体、丙组团体、总团体。
九、竞赛办法
(一) 男子个人采用积分编排制,具体轮次根据报名人数再定。
(二) 女子个人采用积分编排制,具体轮次根据报名人数再定。
(三) 团体赛人员不足不参加团体排名,根据个人赛成绩定团体名次,个人名次分相加(冠军0 分,后面依次位2、3、4、5、6、~~分),积分少者列前。如并列,看个人最高名次,高者列前,如  再相同,依次看甲组男子成绩、女子成绩、乙组男子成绩、乙组成绩、丙组男子成绩、女子成绩。
十、录取名次
个人赛取前12 名、团体取前八名。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
1. 报名: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zjswqxh@qq.com,报名表 (详见附件一) 打印一式二份,并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公章,于赛前20 天 (以邮寄日期邮戳为准,逾期者按无故弃权处理) 报浙江智力体育策划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108 号临平新天地3 号楼202-204 室、311100)。联系人:陶婕,电话:0571-89007088;
(二) 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三天下午报到。运动队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年以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上述证件、证明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已经发生费用自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包含途中,由赛事承办单位统一购买)。
(三) 各代表队报名后未到赛区参加比赛者,需缴纳一天大会规定的食宿费。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 元,如赛期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如数退还保证金。
十二、经费
按浙江省体育竞赛包干经费开支办法执行。各代表队自交伙食费每人每天50 元。各代表队超编人员、各市自费队一切经费自理。
十三、裁判
主要裁判由省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聘定。
十四、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标准:详见附件二。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体育局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一:

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

竞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职务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备注
领队              
领队          
教练              
组别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备注
男子个人
(甲组)
       
男子个人
(甲组)
       
男子个人
(甲组)
       
女子个人
(甲组)
       
女子个人
(甲组)
       
男子个人
(乙组)
       
男子个人
(乙组)
       
男子个人(乙组)        
女子个人(乙组)        
女子个人(乙组)        
男子个人(丙组)        
男子个人(丙组)        
男子个人(丙组)        
女子个人(丙组)        
女子个人
(丙组)
       
填表人: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围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体竞字[2013]117号)
 
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三)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个人锦标赛前32名;
(四)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少年个人锦标赛前16名;
 
注:1.可以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男子、女子:个人、团体
混合:双人
2.上述比赛须至少有8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